學生宿舍防疫公告

因應近日國內本土疫情變化及校內確診個案通報增加,為降低校園染疫風險並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安全,本校教職員工(含兼任)及學生應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及教育部發布之最新防疫規定公告滾動式調整。

  1. 匡列隔離者,應遵守衛生主管機關通知,於集中檢疫所、防疫旅館或家中完成執行隔離措施,接續執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;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均不得到校上課及入住學生宿舍,期滿後(第8天)始得入校。
  2. 若僅被衛生主管機關通知為自主健康管理者,須執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或10天(依通知為準),期間均不得到校上課及入住學生宿舍,期滿後(第8天或第11天)始得入校。
  3. 自主健康監測者,應遵守衛生主管機關通知,進出校園及公共場合時,佩戴口罩及注意自身健康狀況。
  4. 住宿生接獲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時,應主動掃描QR CODE填寫相關資訊,以利宿舍統整及關懷協助。相關最新公告均會張貼在宿舍公佈欄、 Facebook粉絲專頁及住宿生所屬宿舍LINE群組。
  5. 進入學生宿舍時須進行身分管制、體溫管制及佩戴口罩;經宿舍核准有進出必要者或協助身心障礙之親屬須實施簡訊實聯制。
  6. 學生宿舍 24 時 00 分至翌日 6 時 00 分實施夜間管制(只進不出),須依管理規定量測體溫並將量測結果填寫於紀錄本備查。
  7. 進入宿舍量測體溫異常者(額溫≧37.5℃,耳溫≧38℃),應立即掃描傳達室前之QR CODE通知衛生保健組,並依其指示辦理。
  8. 未遵守上述防疫措施者,依本校獎懲辦法懲處。

       住宿服務組 電話:03-265-2191                  中華民國 111 年 04月 07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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