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告
依據109年2月20日教育部大專校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綱要:規範校內宿舍預先規劃調整為「隔離宿舍」及「安居宿舍」,必要時須配合未來疫情發展徵用宿舍,請住宿生配合事項如下:
一、開宿入住時先行下載「宿舍調整搬遷同意書」完成簽署,若無意願者可辦理退宿退費(不受宿舍生活公約第壹條之處分規範)。
二、若校內出現確診案例時,經衛政機關疫情調查匡列通報後,請住宿生依指示配合引導實施搬遷或返家隔離。
三、若住宿生因學校出現確診病例,被迫停課自行返家或須居家隔離者,依實際未住宿天數計算,於學期結束後清算無息退還費用。
住宿服務組 電話:2652191
中華民國109年0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