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 慧財產權觀念,並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 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 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

一、依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權利,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,涉及重製、公
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,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
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如欲利用他人著作,應取得著
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。
二、大專校院學生掃描、影印國內、外之書籍,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、化整為零之掃描、影印,或任意下載、上傳他人論文等,此等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,將構成
著作權之侵害行為,如遭著作財產權人依法追訴,恐須負
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。茲為加強宣導學生尊重智慧財
產權,敬請貴部轉請各大專校院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自行下載、上傳或影印他人著
作,以免觸法。

Close Men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