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學年度大專校院執行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」自評作業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3年1月15日臺教高通字第1030003701號函修正
公布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」賡續辦理。
二、請落實執行自評表各項檢核指標,並詳實填列104學年度
執行成效及辦理情形。

敬請相關單位協助後續調查訪問作業,感謝合作與協助

Close Menu